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至 2025-07-31止
張貼日期: 2025-06-27 10:42:48 點閱:6
一、依據114年6月18日彰化區免試入學競賽表現項目採計審查會第11屆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114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適用自115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競賽應於115年4月24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競賽活動成績應於115年4月29日(星期三)前公布,且應於115年5月1日(星期五)前繳交競賽活動成績證明至國中端,始得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