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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審查作業」相關事項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4-08 08:55:09 點閱: 787 (97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42181號函
辦理。
二、旨揭認證審查作業規定,請貴校及教師配合辦理:
(一)認證資料收件期間:11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參與認證之教師需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前往相關連結網站)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
(二)曾參與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或參與107、108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準用
本(109)學年度之規定,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三、倘有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相關疑義,請洽平臺維運團隊:(02)2311-3040轉8435。另有關認證審查相關疑問,

請逕洽教育處王淑真老師:(04)722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