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補課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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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6-26 14:14:49  點閱:341


一、依據本府110年9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00339123號函賡續辦理。

二、學生因疫情確診請假期間,學校及教師應與學生保持聯 繫,了解其身心狀況及居家學習情形,並視需要提供心理 支持、輔導、諮詢、轉介或其他專業服務。

三、補課方式及原則:

(一)學校端應善用線上學習資源,妥善為學生規劃學習進度 保持聯繫,必要時並得依學生需求提供相關教材及設 備,俾利學生在家自主學習。

(二)復課後學校得利用課餘時間,以多元方式或搭配學習扶 助機制協助學生完成未學習之課程,避免學業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