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62540號函及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5條規定等辦理。
二、本案各就學區之範圍規劃,均與112學年度相同。
三、檢附113學年度各直轄市、縣(市)就學區(包括共同就學
區)劃定結果一覽表1份。
四、本案同步公告於本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
(https://www.trsc.chc.edu.tw/eweb/ew17)。
轉知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包括共同就學區)
張貼日期: 2023-05-19 14:03:50 點閱: 422 (267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