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彰化縣暑假幸福餐券發放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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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總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6-21 09:23:52  點閱:254


  1. 餐券學生簽名欄:請學生逐張簽名。
  2. 此次供餐廠商名單如下:彰化縣內之OK超商(60)、台灣楓康超市(60)、全家便利(57)、統一超商(57)及萊爾富便利商店(55)
  3. 本次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第三級警戒,餐券使用規定改為:

(1)全時段開放取餐(五大超商部分)。

(2)一次領取多天餐點(7天為限)。如7月1日取餐可兌換至7月8日。

(3)長天期的食品如:麵條、罐頭,納入取餐內容。

  1. 若暑假期間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調回第二級警戒則改回原取餐規定(縣府另行公告)

(1)依餐券日期當日取餐,每日取餐時間為10時30分至18時30分兌領。

(2)取消長天期食品。

  1. 若疫情警戒升級,則配合疫情警戒狀況調整餐券使用規定,本府將另案公告周知。